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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赣州市红十字会医院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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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药收费补偿标准

日期:2010-04-15 15:47:32  来源:赣州市红十字会医院

医院类别
起付线 补偿比例 最低标准 备注
镇级定点医疗机构 100元 80% 30元 封顶线:每个人每年累计补偿不超过3万
区级定点医疗机构 300元 65% 30元
市级及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600元 40% 30元 范围:本补偿标准适用新农合住院补偿。
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 800元 30% 30元 区内非定点医院住院部予补偿
补偿计算公式:补偿金额=(总费用-个人自付费用-起付线)*补偿比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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